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后的转正规定如下:
按期转正
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不能转正
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提前结束试用
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考核内容
干部试用期满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考核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事业单位试用期
事业单位干部提拔一般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定级。考核程序包括单位对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报所在人社局审核备案,确定岗位等级及工资薪级,办理岗位聘用和聘用合同,试用期间计算在聘用期内。
公务员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的实习期为一年,考核期限一般为1年,但可以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情况延长至2年。考核结果达到规定标准的,按规定完成全面报告,经政府批准后正式成为正式公务员;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政府有权撤销其聘用;考核期内工作表现突出的,经政府批准可以提前转正。
综合以上规定,干部任职试用期满后的转正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干部将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将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原职级安排工作。此外,若干部在试用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错误,可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