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安排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通常在每年的学期末前完成填报。
学期归档截止时间:秋季学期为次年的3月1日,春季学期为当年的9月1日,毕业年级春季学期为当年的4月30日前。
具体流程
学生在高一入学时,学校会指导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
此后,家长和学生需要在高二和高三规定时间内登录本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上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如各种成绩、证明、获奖材料等,形成学生三年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作为升学的一个重要依据,通常在高考的五月份之前完成所有综合素质评价的填报。
注意事项
这些信息可能会根据地方教育局的具体安排有所变动,建议关注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得确切信息。
综上所述,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时间要求主要集中在每个学期的期末前完成填报,具体归档截止时间为秋季学期次年的3月1日,春季学期当年的9月1日,毕业年级春季学期当年的4月30日前。评价结果通常在高考五月份之前完成填报。建议关注当地教育局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