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宗旨
丰富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增强妇女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活动时间
曲目上报截止时间:3月3日上午12:00。
排练和抽签:3月3日下午6:00。
比赛:3月5日下午5:3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参赛曲目
内容不限,自选,自带伴奏带。
活动地点
乡镇政府影剧院或县文化馆小剧场等适合举办音乐活动的场所。
活动评委
邀请专业评委和公众代表组成评委会。
评委应具备音乐专业知识和公正评分能力。
评奖办法
采用十分制评分,基本分为八分,保留两位小数。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综合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作为最终结果。
奖项设置:特等奖一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相关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并支持妇女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确保上报至少两个参赛项目。
参赛队伍需遵守比赛规则,保持良好的舞台表现和团队精神。
活动宣传
通过当地媒体、社区公告、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活动宣传,吸引更多妇女参与。
活动预算
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包括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奖品购买、宣传费用等。
后续工作
比赛结束后,及时公布比赛结果,并对获奖队伍和个人进行表彰。
将比赛精彩瞬间制作成视频或图片,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分享,扩大活动影响力。
希望这个方案能对您有所帮助,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