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文中引用古诗词需注意以下要点,以确保学术规范和引用准确性:
一、引用方式
完全引用 若直接引用诗句(含标点符号),需用双引号括起来,并注明作者、诗名及出处。例如:
> 李白. 《将进酒》[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0.
> 王维. 《渭城曲》[M]. 北京: 中国书店, 2011.
化用引用
若对诗句进行改编或结合自身语境使用,需在文中说明化用意图,并在参考文献中标注原诗作者及出处。例如:
> 原句:王维《渭城曲》"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化用为"劝君更尽一杯酒,共赏明月共长天"。
二、标注要求
参考文献标注
所有引用的古诗词需在文末参考文献中完整标注,包括作者、诗名、出版信息等,遵循《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例如:
> 杜甫. 《望岳》[M]. 杨伯峻编.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
文中引用格式
- 直接引用: 用双引号括起完整诗句,标注作者、诗名及出处。 - 间接引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作者标注
若诗句无明确作者(如《长恨歌》),可用标题替代作者姓名。2. 标点符号
引用时需保留原诗标点,不得随意更改。3. 引用规范
- 转引他人观点需注明来源。 - 长句引用建议标注页码或章节。
通过规范标注和引用方式,既能体现对原作者的尊重,也能确保论文的学术严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