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激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科技人员兼职和离岗创业。
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科技项目奖金管理
下放预算调剂权限。
提高间接费用比重。
劳务费开支不设比例限制。
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
科技管理权限下放
科研项目经营管理使用自主权。
科研人员的技术路线决策权。
项目过程管理权。
突出业绩奖励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技能人才奖励(如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
公务员奖励(包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
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设立专项资金。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比例由75%提高到100%。
湖北省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研发服务、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检验检测等服务。
企业研发资金支持
设立创新奖励计划,对提出杰出创新想法或方案的员工给予奖励。
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如技术支持、资金支持、设备和设施等。
绩效考核与创新贡献挂钩,作为晋升、奖金或其他激励措施的依据。
市场准入政策
全面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工作。
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资金扶持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
创业投资引导。
科技创新支持。
中关村融资政策等。
创业培训和服务
推进高校普及创业教育,开设相关课程和实践活动。
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场地、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和展览活动,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员工激励
设立创新奖励制度,包括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合理化建议奖等。
对实施国家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研发费用增加额,按200%视同利润考核。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方式激励和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吸引和留住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