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未成年女性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法定代理人到场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这里的女性工作人员可以是女民警,也可以是女辅警,但如果讯问活动必须由民警进行,则“女工作人员”应狭义理解为女民警。
记录和宣读
讯问笔录和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人员阅读或向他宣读,以保障其知情权和辩护权。
减少询问频次
实践中,应当尽量减少询问未成年人的频次,避免二次伤害。
同步录音录像
对于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女性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并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相关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女性的合法权益,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