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作文评分标准主要从 内容和 表达两个维度进行,具体细则如下:
一、内容评分标准
符合题意 文章需紧扣题目要求,观点明确,不偏离主题。
中心与结构
- 中心突出: 主题鲜明,论述有深度; - 结构严谨
- 内容充实:论据充分,论证合理。
感情与文采 - 感情真挚:
情感表达自然,能引起共鸣;
- 文采斐然:语言流畅,句式灵活,修辞得当。
二、表达评分标准
语言与文体 - 语言规范:
用词准确,语法正确;
- 文体适配:符合议论文要求,兼具说服力与感染力。
结构与卷面 - 结构完整:
开头引出主题,结尾总结升华;
- 卷面整洁:字迹清晰,排版规范,无涂改痕迹。
三、发展等级分补充说明
等级划分:
一等(9-10分):内容深刻,观点独到;
二等(7-8分):内容丰富,论证充分;
三等(4-6分):内容基本符合要求;
四等(1-3分):内容单薄,偏离主题。
特殊规则:
基础等级30分以上可参与发展等级评分;
发展等级分不跨等(如内容三等,发展等级限二等);
若某方面突出(如语言极佳),可适当加1-2分。
四、扣分细则
常见扣分项:
错别字(每字1分,最多5分);
标点符号错误(3处以上酌情扣分);
字数不足(每少50字扣1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审题立意:需结合题目中的比喻(如“作家与读者”)展开论述,避免空洞;
避免偏题:如材料作文需紧扣给定材料,偏离则可能归为四等。
以上评分标准综合了多个年份的调整,强调内容与表达的平衡,考生需在立意、论证和语言表达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