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社保基数如下: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月缴费工资上限为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2820元。
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564元。
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由各辖市确定,参照上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办理。
低收入群体
对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对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025元确定。
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
建议:
各地具体的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向当地社保局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