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根据职位类型和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公式
普通职位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的合成分数(满分200分,按百分制折算为100分)。
特殊职位
根据岗位要求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70%) + 面试成绩(35%-50%) + 专业科目成绩(15%-50%)
- 非通用语职位: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合成后占50%,其余50%为面试成绩。 - 特殊专业职位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30%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50%。
二、注意事项
成绩折算 - 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例如行测120分对应60分,申论100分对应50分。
- 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例如123.456折算为123.46分。
特殊说明
- 部分职位可能包含照顾加分,需在总成绩中单独体现。
三、示例计算
普通职位考生: 若行测130分、申论140分,面试成绩85分,则综合成绩 = (130×50% + 140×50%) + 85 = 167.5分。 公安机关B类职位考生
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申论110分、公安专业科目100分,面试成绩88分,则综合成绩 = (120×40% + 110×30% + 100×30%) + 88 = 183.2分。
建议考生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不同年份或职位可能存在细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