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格言是 "更快、更高、更强"(英文:Faster, Higher, Stronger),其拉丁文表述为 "Citius, Altius, Fortius"。这一格言由巴黎阿奎埃尔修道院院长亨利·马丁·迪东于1895年提出,并被顾拜旦采纳为奥林匹克格言,自1920年首次在安特卫普奥运会上使用后,一直延续至今。
格言内涵
进取与拼搏精神 强调不断追求卓越,突破极限的奋斗精神,体现运动员在赛场上勇往直前的拼搏态度。
自我超越
倡导超越自我、挑战极限的价值观,鼓励运动员在每次比赛中都追求新的高度。
团结与和平
格言后新增的"更团结"(Together)一词,突出了奥林匹克运动促进全球团结、传递和平理念的核心价值。
历史意义
文化象征: 与奥运五环旗、圣火等符号共同构成奥林匹克文化体系,成为全球体育精神的象征。 教育意义
这一格言不仅激励运动员追求竞技突破,更传递了人类对健康、和平与团结的永恒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