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士试用期的合法性主要取决于 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联: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如果医院护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六个月是合法的。
此外,试用期的规定还应考虑实际工作的需要,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医院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培训机会,保障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医护人员则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 医院护士试用期六个月在符合劳动合同期限条件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