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的发言要求如下:
必须参加发言
预备党员需参加所在支部的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进行评议发言。这是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基本要求。
不参与等次评定
预备党员通常不参与民主测评等次评定,均认定为合格。但个别基层党组织可能规定其不能参评优秀等次,需提前确认。
权利与义务
预备党员享有与正式党员同等的权利(如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但需履行党员义务,包括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特殊说明
在党史学习教育等特定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预备党员需与正式党员一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因故不能参加的预备党员需提交书面党性分析材料,委托其他党员代为宣读。
综上,预备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发言,但无需参与等次评定,且发言内容应结合自身实际,接受同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