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转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转正申请单》
行政人事部门会根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提前通知相关部门,要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转正申请单》。
转正员工总结和自我评价
员工需根据《转正申请单》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撰写试用期总结和自我评价。
直属领导或部门主管评价
直属领导或部门主管会根据员工的试用期总结和平时工作表现,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各级领导逐级考核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的转正申请可能需要经过各级领导的逐级考核和审批。
申请同意
企业将根据员工的整体表现,决定是否给予员工转正的机会。如果同意转正,申请表需要复印一份,交于财务部作为工资核算依据,并更新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信息。
试用期自动转正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在未经考核的情况下,试用期一旦到期,员工将自动视为正式员工,这一原则确保了员工权益,避免了公司无故拖延转正的可能。
试用期考核与延长机制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转正条件,企业可以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或辞退员工需遵循既定的法律程序和合同约定。
发放转正通知
转正审批流程结束后,企业需向待转正员工发出《新员工试用结果通知单》,正式录用合格者并给予交纳五险,辞退不合格者。
存档
所有流程文件需归为个人档案,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
建议:
员工在填写《转正申请单》和撰写试用期总结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客观,充分展示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成长。
直属领导和部门主管在评价员工时,应公正、公平,结合具体事例和数据进行评价。
企业应确保试用期转正流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