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有以下规定: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础和载体,是解决党的组织生活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的根本保障。
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
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费使用和管理要公开透明。
其他相关规定
党支部会议一般三个月举行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团委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开一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按党章的规定作出处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