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村医生的最新政策待遇如下:
学历和资格要求
通过10年努力,使乡村医生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到70%以上。
村卫生站配备
服务人口在1500人以下的村卫生站,按1名乡村医生配备;
服务人口在1500-3000人的村卫生站,按2名乡村医生配备;
服务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卫生站,按3名乡村医生配备。
财政补贴
省财政每年补助每个行政村卫生站1万元资金,统一补贴公建民营村卫生站,保证行政村卫生站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
对已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站,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
将农村地区2015年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未来新增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连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薪酬和待遇
乡村医生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状况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00元/月增加到300元/月。
对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贫困乡村医生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医生,在省级定额补助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补助。
年满60周岁且从业满20周年的乡村医生,离岗或自愿办理离岗退出手续的,养老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不愿退出岗位的补贴标准仍然为每人每月80元。
其他政策
推进分级诊疗,推广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与医保政策衔接。
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
从三甲医院开始试点去编制。
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解决养老问题,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引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开展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巩固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提升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水平。建议各地根据具体情况,细化和落实这些政策,确保乡村医生能够获得合理的收入和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