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结果本人确实有权知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医鉴定的结果应当通知当事人,并且当事人有权查看和获取鉴定结果。具体程序如下:
通知当事人: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获取鉴定结果:
当事人可以凭借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且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确认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安机关会通知当事人双方对鉴定结果进行确认,如果当事人没有异议,双方要在鉴定结果上签字。
重新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因此,无论是从法律程序还是实际操作层面,当事人均有权知道法医鉴定的结果,并可以对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