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表彰奖励情况填写指南如下:
基本信息
政治面貌:填写“党员”、“团员”或“群众”。
担任职务:限填两项,如果没有则填“无”。
荣誉奖励
限填三项,建议填写三个学年中获得等级最高的荣誉和奖励。
表彰奖励名称:填写获得的奖项名称,如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
表彰奖励时间:填写奖励的日期,格式为YYYYMMDD。
是否入档案:根据奖励是否入档案填写“是”或“否”。
表彰奖励部门:填写颁发奖励的部门或机构名称,如校级、县级、市级等。
表彰奖励等级:填写奖励的等级,如校级、县级、省级等。
学科特长
限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门奥林匹克竞赛学科,限填三项,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填写。
体质与体育特长
根据高三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平均得分判定等级,得分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体育特长获奖情况限填三项,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填写。
艺术特长
获奖情况限填三项,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填写。
其他特长与荣誉
可以填写其他方面的特长和荣誉,如教学荣誉、社会公益活动等。
注意事项
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不得造假。
如果一个奖励都没有,第4题直接填“无”后提交。
如果有部分奖励,不多的,填完自己的奖励后还有剩的,可以不填后面多出来的,直接提交。
如果奖励很多,一个问卷填不完的,可以先提交,再点开问卷把剩下的填完,直到全部填好为止。
请根据以上指南认真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彰奖励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