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敖是否侵占了萧孟能的财产和收藏,需结合历史事实和相关证据综合判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一、李敖被指控侵占财产
纠纷起因 1979年萧孟能因债务问题前往智利,将房产、字画等财产委托李敖保管。半年后返回台湾时发现财产被李敖据为己有,甚至其女友王剑芬名下的房产也被转移。
法律后果
萧孟能以“侵占和背信罪”将李敖告上法庭,李敖在二审中因“李氏账卷”等关键证据被判定有罪,入狱6个月。
二、李敖反诉萧孟能
李敖的立场
李敖主张萧孟能欠其债务,认为字画抵债,房产应归萧孟能前妻朱婉坚所有。李敖还指出萧孟能有转移财产以移民的嫌疑。
后续发展
李敖在1980年流亡海外前,反诉萧孟能诈骗,并称萧孟能是小人使诈。李敖还曾向台湾当局申请将萧孟能列为通缉犯。
三、争议焦点与建议
关键证据争议: 萧孟能提供的“李氏账卷”与李敖的抗辩存在矛盾,需进一步核实账卷真实性和完整性。 历史背景
建议:需结合全部证据材料和司法程序,避免片面结论。可参考台湾法院审理过程及李敖后续行为(如捐赠慰安妇)的善举,综合评估其人格与事件真相。
综上,李敖是否侵占财产尚无定论,需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