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综测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思想道德素质分:
占20%。
学科专业素质分:
占60%。
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占1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
占10%。
附加分:
根据具体情况加0-10分。
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建议:
思想道德素质分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学科专业素质分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学习能力。
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主要考察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文体活动能力。
附加分是用于表彰学生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额外加分项。
请确保每一项得分都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以保证综测成绩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