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警示语应当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和潜在风险进行标示,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标签警示语示例:
添加新食品原料的食品标签警示语
若无法确保消费者芦荟日摄入量在安全范围内,应在包装上标注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添加了透明质酸钠的糖果,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并标注推荐食用量≤200 毫克/天。
加了新食品原料“关山樱花”的食品,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普通食品警示语
炼乳产品应标示“本产品不能作为婴幼儿的母乳代用品”或类似警语。
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示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应小于3 mm,例如:“勿一口吞食”。
保健食品标签警示语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其他警示语
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伪造食品标签标识。
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
倡导诚信经营,建立诚信体系。
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这些警示语旨在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的安全性和适宜性,避免因误食或不当使用导致健康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相关法规要求,在标签上明确标示这些警示语,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