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派出所没有得到鉴定意见通知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询问鉴定进度
首先,您可以向派出所询问鉴定进度,了解延迟通知的具体原因。根据相关法律程序,鉴定是有限时的,如果派出所无故拖延,您可以要求其上级公安机关介入并督促办理。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如果派出所仍然不提供鉴定意见通知书,您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检察院投诉,要求派出所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保留沟通记录
在与派出所沟通的过程中,务必保留相关记录,包括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这些记录可以作为日后可能依法维权的证据。
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咨询律师,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帮助您维护权益。律师还可以协助您出具法医司法鉴定委托书,申请鉴定伤情。
跨级申请
如果派出所仍然不配合,您可以尝试跨级申请,例如向市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申请,以加快鉴定进度。
自行申请鉴定
在某些情况下,您也可以自行到伤情鉴定部门申请鉴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可能不被法院或警方认可,因此需要谨慎操作。
通过以上措施,您应该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鉴定意见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