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无法进行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与沟通
与医疗机构协商 尝试与医院直接沟通,明确争议焦点,探讨赔偿方案。部分情况下,通过协商可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纠纷升级。
第三方调解
若协商无果,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些机构有专业调解员,能协助双方理性沟通,促进和解。
二、法律途径
法院委托鉴定
在诉讼过程中,可向法院申请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强制委托,且患者有权要求重新鉴定。
诉讼程序
若仍无法鉴定,法院将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判。此时需提供病历、诊断证明等核心证据,并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如专家辅助判断)确定因果关系。
三、其他措施
投诉与监督
若因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原因无法鉴定,可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处理或撤销违法鉴定结论。
补充证据与重新鉴定
可尝试补充关键证据(如缺失的检查报告),或对原鉴定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法院通常会在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
尸检与诉前鉴定
若涉及死亡病例,应尽早申请尸检明确死因;起诉时可申请诉前鉴定,避免因证据不足被退卷。
四、注意事项
保存证据: 病历、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等材料对后续处理至关重要,需妥善保管。 尊重意愿
通过以上途径,可有效应对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无法进行的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