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记者节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节日性质与日期
不放假工作日 记者节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不放假工作节日,属于中国行业性节日。
具体日期
每年11月8日,即中国记协成立纪念日。
二、历史背景与设立意义
早期探索: 1949年政务院曾规定记者节,但因未明确日期长期未实施。 正式确立
法律依据: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成立日期作为节日日期。
三、相关活动与保障
行业活动 记者节期间,各地新闻机构会举办新闻作品比赛、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活动,部分地方还会联合企业开展关爱活动,如赠送意外险、提供职业培训等。
法律保障
《民法典》为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提供法律支持,明确合理核实义务及更正失实报道的责任,保障记者依法履职。
四、其他说明
历史争议: 1950年政务院曾将记者节定在11月8日,但因后续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未再调整,导致实际执行中以1999年国务院批复为准。 特殊活动示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批复文件、新闻行业惯例及近年实践案例,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