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停车场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活动。
定义
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
专用停车场是指为特定对象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如建筑物配套建设的专用停车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车位等。
管理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制定发展、扶持与鼓励的相关政策。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的监督管理。
车辆管理
公司或小区应设有固定停车场、车库,车辆在外完成作业任务后必须回到指定位置停放,并关闭电源总开关,检查车身是否有异常痕迹。
停车车位实行专车专位停放,不准乱停乱放,车辆停放朝向应一致。
严禁装有危险货物的车辆停放过夜,若必须装货过夜,则必须由专人值班看管。
安全与管理
停车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
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包括完善的开办手续、安全围栏(围墙)设施、值班岗亭、工作责任制度和专职保管员。
停车场管理负责人应依法循章对停车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收费管理
制定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确保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停车秩序,提高停车安全,并为业主或使用者提供便捷的车辆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