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全称为五一国际劳动节或国际示威游行日,是 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拥有的节日。它起源于1886年美国芝加哥的工人大罢工。
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最终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14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各国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即第二国际)上,一致同意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1989年后,国务院基本上每5年表彰一次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
劳动节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人民庆祝劳动节的活动可追溯至1918年。
1920年5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九江、唐山等各工业城市的工人群众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和集会,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五一劳动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