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班容量标准如下:
小班:
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到25名。
中班:
4至5岁,每班人数为25到30名。
大班:
5至6岁,每班人数为30到35名。
此外,混合班一般人数为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可以适当减少。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便于管理,同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家长若发现幼儿园超额招生,可向教育局投诉。
幼儿园班容量标准如下:
3至4岁,每班人数为20到25名。
4至5岁,每班人数为25到30名。
5至6岁,每班人数为30到35名。
此外,混合班一般人数为30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4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可以适当减少。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和便于管理,同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家长若发现幼儿园超额招生,可向教育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