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户口本上与户主的关系?

时间:2025-03-28 12:40:28 经典句子

在户口本上,丈夫与户主的关系通常填写为“配偶”或“丈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此外,户口本上关于户主与其相关成员之间的关系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户主本人。

2. 户主之配偶。

3. 户主子女,包括户主的亲生子女、领养子女乃至继子女等。

4. 户主的父母。

5. 户主的兄弟姐妹。

6. 户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 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因此,如果丈夫是户主,那么在户口本上他的关系应填写为“户主”;如果丈夫不是户主,那么他与户主的关系应填写为“配偶”或“丈夫”。

建议:

如果需要变更户口本上的关系,可以先由所在村委或居委出具一份证明,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