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有关废品回收的政策,可以总结如下: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对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包括禁止进口的废物、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2008年8月20日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实行目录管理。
建立多渠道回收制度,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规范的回收处理渠道。
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和资格许可制度,由获得处理资格的企业对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处置。
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和进口者征收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24年发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再生物资回收活动。
从事回收利用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集中式节能设施建设力度。
《关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额度。
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规模化、高值化利用。
稳步推进“无废物城市”建设。
增值税政策调整
2024年9月,国务院调整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增值税政策,取消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实行新的抵扣政策。
这些政策和法规旨在促进废品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并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议相关企业和个人详细了解并遵守这些政策,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废品回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