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的四个基本观点包括:
存在先于本质:
人的存在是自由的个体选择和行动,而不是由外在因素或先天决定的命运所确定。个体通过选择和行动来定义和决定自己的本质。
自我意识:
人是有自我意识的,能够做出不同的选择。自我意识是自由的开端,也是个体独特性和主观体验的基础。
自由和责任:
存在主义认为人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这种自由选择不仅包括具体事务,更包括人生目标、价值观等深层次的问题。人必须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
死亡:
存在主义强调对死亡的意识,认为死亡是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现实,而对死亡的意识和对自由的焦虑可以推动个人成长和自我实现。
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认为人可以在无意义的宇宙中自我塑造、自我成就,从而拥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