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大学生预征登记表的学校意见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班主任填写意见
班主任首先需要填写该大学生对服役的踊跃与高兴,表达对其参军的热情和支持。
班主任的意见可以包括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业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并简要评价其是否符合预征条件。
校长签字并盖章
班主任填写完毕后,应由校长签字,表示同意该同学服役,并加盖学校公章。
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
学校相关部门(如学生科、武装部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学生的表现,并填写支持意见,最后加盖公章。
填写内容
学校意见部分应包括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评价、是否支持其参军入伍的意见,以及学校对学生参军的态度和可能提供的支持。
鉴定意见应简洁明了,例如:“该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符合预征条件,特此予以鉴定”。
签字确认
鉴定意见应由系副书记、学生科长或辅导员签字确认,以确保意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提交材料
填写完毕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需要提交到学校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并由相关领导根据审核情况填写学院意见并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学校意见部分填写得全面、准确,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