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和人民,尊敬师长和邻里,遵守社会公德。
尊敬父母长辈,听从教导,主动承担家务或自理性劳动。
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认真完成学校、班级、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B等以上。
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按时独立完成作业,求知欲强。
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课间活动有秩序。
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善于自学,对问题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有创新意识。
各科学业成绩等级为A等(或B等以上)。
身体好
自觉、主动地上好体育课、课外活动课、劳动课,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刻苦训练。
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做操穴位准、合节拍,在“两操”检查中无违规记录。
积极参加体育达标训练,体育达标为优秀级。
其他要求
评选过程通常包括学生评议提名、班主任评价、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学校审批和召开表彰大会等环节。
评选条件可能还包括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和爱心等。
综上所述,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过程,旨在表彰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具体评选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标准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