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学校意见时,通常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学生在校表现的评价 :这部分内容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如是否品学兼优、是否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是否支持其参军入伍的意见:
学校应明确表示是否支持该生参军入伍,并简要说明支持的理由。
学校对学生参军的态度和可能提供的支持:
学校应表明对征兵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并说明学校将如何为学生参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学校公章和签字:
学校意见部分需要加盖学校公章,并由相关负责人(如班主任、系副书记、学生科长或辅导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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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该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成绩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展现出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学校对其参军入伍表示坚决支持,并承诺将在其参军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希望该生能够珍惜机会,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签字:
班主任(签字)
系副书记(签字)
学生科长(签字)
学校公章:XXX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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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