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的组成规定如下:
党委班子成员
党委班子成员人数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委领导。
跨区域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行政班子成员
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可配备两套人员,一套是党务班子,一套是行政班子。党务班子成员包括书记和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书记还可兼任行政班子成员。
行政班子成员可配备局长(经理)、副局长、副经理等若干名,还可以有一肩挑的领导,即党组织书记兼任行政班子一把手。
公司领导班子
公司领导班子通常由总经理、书记、工会主席与3名副总经理六人组成,两名总经理助理参与领导层决策,共8人共同组成公司的领导班子。
领导班子分工部门设置岗位设置,每位领导成员在领导班子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负责不同的职能。总经理通常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负责整体战略规划、决策制定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全部领导班子成员,凡属领导职务的人员均为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班子成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做到守规矩、守纪律、守规定,应把握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履行各自的职责,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
这些规定适用于不同组织和企业的领导班子组成,具体细节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