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鉴定合格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退休手续:
材料审核与公示
企业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是否符合退休条件,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
提交材料并初审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窗口受理人会当场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并出具初审意见上报复核。
复核并核准
审批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作出核准决定。
办理病退待遇审批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会统一下发病退鉴定结果和相关的通知书,单位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办理病退待遇审批。
等待审批结果
提交所有必要的材料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及复核,最终由省人社局审批,完成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退休证明
病退鉴定合格后,单位会出具退休证明,携带此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到当地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