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关于诗歌创作形式的倡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新乐府运动
白居易是新乐府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主张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发扬《诗经》和汉魏乐府讽喻时事的传统,使诗歌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
新乐府运动强调以自创的新的乐府题目咏写时事,相对古乐府而言,新乐府的辞实乐府,而未尝被于声。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白居易明确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诗歌创作原则,强调诗歌应当具有强烈的社会功能,反映时代精神,揭露社会矛盾,关注民生疾苦。
他认为诗歌应当尊重现实生活,勇敢地揭露社会中潜藏的矛盾,深切关注民生的艰难与疾苦,以达到作者与读者情感共鸣的效果。
语言的通俗性
白居易的诗歌语言平易流畅、通俗易懂,力求达到“老妪能解”的境界,使他的诗作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他注重诗歌的通俗性,反对过于华丽、晦涩的辞藻,强调诗歌应当易于理解和传唱。
形式的多样性
白居易的诗歌形式丰富多样,涵盖了五言、七言等多种格律形式,还有乐府、歌行等独特的体裁,展现出了极其丰富的诗歌表现手法。
他主张诗歌创作应当兼容并蓄,不拘泥于一种形式,而是要勇于创新,探索新的表现方式。
现实主义风格
白居易的诗歌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他通过大量作品揭露时政弊端、社会矛盾及民生困苦,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历史价值。
他的诗歌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实状况,还表达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和深切关怀。
综上所述,白居易在诗歌创作形式方面倡导了新乐府运动,强调诗歌应当具有强烈的社会功能,反映时代精神,揭露社会矛盾,关注民生疾苦,并且注重语言的通俗性和形式的多样性,体现了其深刻的现实主义风格。